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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2010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来源:青白江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sjzxslaw.com/   时间:2016-07-21 17: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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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4月25日公布“2010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十佳案例包括:上海海关查获假冒“tiger”商标汽油发电机组系列案;杭州海关查获假冒“NIKE”、“ADIDAS”商标运动套装案;宁波海关查获假冒LV手提包等案;厦门海关查获货运渠道侵权香烟系列案件;青岛海关查获侵犯NIKE商标服装案;广州海关查获侵犯“GUCCI”等商标权服装案;深圳海关查获侵犯“PLAYSTATION”等商标游戏机手柄案;拱北海关进口环节查获侵犯2010上海世博会标志果茶套装案;黄埔海关查获假冒“NIVEA”、“MONTBLANC”等商标轻工产品案;北京海关进口环节查获侵权汽车零件案。   海关总署表示,上述案例涵盖了海关在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外籍人员侵犯知识产权跨国犯罪、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查处进口环节侵权、运用技术手段打击侵权、海关与国内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海关总署网站)  新闻链接   2010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一、上海海关查获假冒“tiger”商标汽油发电机组系列案   (一)案情介绍     2010年8月26日,上海海关根据权利人的举报,对上海协通(集团)有限公司出口的一批汽油发电机组进行了布控。8月27日,上海外港海关对协通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进行了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上标有“tiger”商标,价值近50万元人民币。同时当上海海关了解到该批货物来源于上海立秋波实业有限公司及台州的两家生产企业的生产库存,仓库内可能仍存有多余货物时,便在通关系统中设置风险参数,对上述公司出口货物实施重点监控。     12月13日,上海海关根据风险提示,对上海立秋波实业有限公司将向尼日利亚出口的另外一批货物实施查验,再次查获1600台标有“tiger”商标的侵权汽油发电机组,价值约人民币59.58万元。     由于上述货物数量和价值巨大,在经过调查并获取相关证据后,按照有关规定将案件向上海市公安局进行了通报。公安机关目前已经对上述两起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   (二)、推荐理由     1、该案件是上海海关与国内自主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后查处的侵犯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缩影。本案中,上海海关与权利人及时加强信息沟通、各司其职、共同协作,从而最终有效地制止了该批侵权货物的出口。2010年,上海海关共计查获侵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共计40起,涉案商品近383.86万件,案值近800万元。     2、海关积极运用风险分析工具,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研判和查处能力。海关在案件调查的同时,还注重对相关风险信息的收集与评估,提炼高风险参数并在风险管理平台予以发布,在相隔4月之后再次成功查获不法企业连续出口侵权汽油发电机组行为,展现了海关运用高科技智能化管理手段实现严密监管的能力,同时海关缜密、细致的调查工作也为公安部门确定当事人涉嫌犯罪的行为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3、该案是海关探索与公安部门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新模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效衔接,更快、更准、更狠地打击进出口环节涉嫌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在查办该案件中,上海海关采取与市公安部门实时联络,公安机关在案件通报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便进行立案侦查,新型合作模式初见成效。   二、杭州海关查获假冒“NIKE”、“ADIDAS”商标运动套装案   (一)案情介绍     2010年6月29日,云南某贸易公司向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申报出口化纤女式衬衫、化纤男式短裤、化纤帽子等小商品。审单关员根据侵权风险参数库的风险预警,认为该票货物存在较大侵权风险,于是下达布控指令。经查验,在集装箱中后部的压缩包中查获涉嫌侵犯“NIKE”、“ADIDAS”商标专用权的运动套装、运动裤、圆领衫共计8580件。     在依法扣留涉嫌侵权货物并立案调查后,义乌海关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凭借丰富的执法经验,意识到该案的复杂性。义乌海关从报关行这一唯一的线索入手,从报关行追及到货代公司,并进一步深挖到义乌某经营外贸代理公司,掌握到这批货来自一个在义乌经营外贸代理的外籍人员阿斯马图拉。调查人员又辗转找到了中间代理商阿斯马图拉。在海关调查人员严谨、耐心而又威严的执法攻势下,阿斯马图拉终于说出了该批货的真实货主外籍人员纳依马图拉(Naimatullah,音),并提供了纳依马图拉当时藏匿于外地的相关情况。     考虑到该案涉案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纳依马图拉随时有可能离境,杭州海关及时与浙江省公安厅联系,同时义乌海关将调查掌握的案件线索通报了义乌市公安局。在杭州海关与浙江省公安厅的协调部署下, 7月23日义乌市公安局在义乌海关的大力协助下对纳依马图拉实施了抓捕。同日,金华市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并对纳依马图拉实施刑事拘留。8月27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纳依马图拉。2011年1月17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纳依马图拉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二)推荐理由     1、该案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协作的典范。杭州海关一直高度重视与浙江省公安厅的联系协作,并建立了长效的联系配合机制,有效保证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该起案件的成功查办,正是在杭州海关与省公安厅联系配合机制框架下取得实效的一个典型案例。该案填补了杭州海关知识产权线索通报移交刑事司法,外籍人员定罪判刑的空白,为今后此类案件的查办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2、该案有效地打击了义乌小商品出口市场外籍人员知假买假出口侵权行为。本案查处过程中,义乌海关知识产权办案人员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凭借熟练的执法技能和高度的责任意识,深挖源头,最终协助地方公安抓捕了外籍犯罪分子。该案在义乌的广大外籍采购商中引起了很大反响,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小商品进出口贸易秩序。     3、该案的成功查办,树立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的良好形象。案件的刑事判决正值全国海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之际,所以该案对营造海关开展专项行动的声势,树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的良好形象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三、宁波海关查获假冒LV手提包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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