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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律师首次单独会见当事人新刑诉法元旦生效

来源:青白江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sjzxslaw.com/   时间:2016-11-17 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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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昨天,作为元旦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山东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洪涛、毕重亮到烟台市看守所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这是新刑诉法生效后我市的首例律师会见当事人,当事律师表示,虽然不会影响案件的实质进程,但形式上有许多变化,“最大的意义在于实践了新法律”。

  48小时内批准会见请求

  2012年12月29日,山东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洪涛接受委托,为一名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男子辩护。当年12月31日,曹律师向芝罘公安分局法制科提交了会见手续。

  昨天上午8时30分,他到芝罘公安分局办理完了手续;9时20分,曹洪涛在办案民警的陪同下来到了烟台市看守所。

  依照新刑诉法,律师只须在看守所提交申请,看守所就会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超过48小时。所以,到看守所后,曹洪涛补交了一份会见手续,之后,在一间被铁栅栏隔着的房间见到了自己的当事人。

  这是我市首例依照新法施行的律师会见当事人。

  往常15分钟这次一小时

  具有多年刑事案件经验的曹律师告诉记者,往常会见当事人,办案民警会陪在一旁。如果民警觉得律师说的话对案件有影响,就当即提出制止。通常情况下,见当事人用时在15分钟左右,昨天的会见整个过程则用时1个小时。

  昨天,律师曹洪涛和同事在没有公安民警陪伴的情况下见了当事人。他依照以往程序告之当事人涉案罪名、成立条件及追诉标准,询问当事人在押期间是否被刑讯逼供,了解了案件情况。

  新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可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之前,在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只可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新法规定侦查阶段律师即可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并对调查取证等过往难题都一一“松绑”。“整个过程都没有偏离应有的程序,只是了解案件时比以往更细了一些。”曹洪涛告诉记者,他最终向当事人提出建议,要求他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积极寻求无罪证据。当事人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希望家人送衣服和生活用品。

  律师将承担更大危险

  相关人士认为,律师提前介入案件,一旦当事人对案件的供述发生变化、对案件产生影响时,律师往往首当其冲被怀疑。据悉,烟台就曾有一名律师暗示当事人篡改出生日期,冒充未成年人逃避处罚,露馅后被予以重惩。

  “几乎每年都有因为律师暗示翻供或提示当事人给假口供被查处的。”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

  对此,曹洪涛表示,在没有公安人员陪同的情况下会见当事人,律师只会更加谨慎,因为律师职业有自己严格的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一个称职的律师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案件,即便有再大的利益趋动,也不会拿自己终身的律师生涯去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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