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姓名:梁志刚
手机:13608040805
邮箱:942296211@qq.com
证号:15101201510829667
律所:四川以清律师事务所
地址:(1)新都区同仁路“我的大学”正门口商业广场3楼;(2)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406号齐盛·艺品2栋1楼附2号(和谐广场南面青江北路侧)

您当前的位置: 青白江刑事律师> 各罪辩护> 北京司法局开出行政罚单 李庄被吊销律师执照
`

北京司法局开出行政罚单 李庄被吊销律师执照

来源:青白江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sjzxslaw.com/   时间:2016-09-19 17:09:34

分享到:0

 

2月9日,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终审判处其罪名成立,刑期由一审的两年零六个月改为一年零六个月。资料图

    记者今天获悉,针对律师李庄因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已于2月20日作出吊销李庄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昨天送达李庄本人。

    今年2月9日上午,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终审判处其罪名成立,刑期由一审的两年零六个月改为一年零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据此,北京市司法局于2月20日作出给予李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1日送达李庄本人。

    此外,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已经作出吊销会员执业证书决定的,市律协纪律裁判委员会应直接取消其会员资格。

    作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再申请律师执业,司法行政部门也不会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也就是说,李庄的律师生涯至此终结。

    新闻延伸

    5年8律师被处“极刑”

    据记者了解,2008年,北京一名女律师薛某在一起强奸案中担任被告辩护人时,被判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获刑一年半,被吊销了执业证书。这也是近几年来北京唯一一名因刑法306条真正获罪并断送职业生涯的律师。如今,李庄成为第二人。

    除此之外,2005年至2009年,还有7位北京律师因刑事犯罪而被市司法局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并被市律协取消会员资格,其中所涉罪名包括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等。(孙莹)

电话联系

  • 13608040805